七部门关于印发《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》的通知(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)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厅(局)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、商务主管部门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,海关总署广东分署、各直属海关:

 

现将《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落实。

 

工业和信息化部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财政部

自然资源部

商务部

海关总署

国家粮食和储备局

2023年8月21日

 

《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》